1、关于毕业生档案去向问题:
按照国家毕业生派遣政策,现将档案去向说明如下:
(1)已经就业同学,档案按照签约单位接收档案地址邮寄。
(2)未就业同学,档案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发往生源地地市教育局(派遣证派遣单位为生源地地市教育局)。
(3)未就业同学不得修改档案去向(修改无效)。
(4)毕业生档案去向以同学们网上签约为准(截止日期为6月23日下午6:00),6月23日以后签约同学需办理改派手续。
(5)毕业生留档问题说明:留档为免费留档;留档期限为一年;已就业或升学同学不得留档;留档需签订《留档申请书》。
2、按上级文件要求,未就业同学现报到证为原籍地市教育局,下一步就业还必须在就业网上签约,签约后申请改派。
具体改派流程:
(1)省属单位或省外就业: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省内就业网上签约,省外签订纸质协议书);签约成功后,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我校介绍信、原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省教育厅改派;改派成功后,调取本人档案到用人单位(留档同学需持改派后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研招办办理调档事宜)
(2)跨地市改派:如果与生源地之外本省内地市签约,办理改派程序如下:
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网上签约);签约成功后,本人持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生源地地市教育局申请改派;改派成功后,调取本人档案到用人单位(留档同学需持改派后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研招办办理档案事宜)
3、关于升学同学报到证问题:
按教育厅要求,升学同学一律没有报到证,若部分升学同学领取了报到证请及时将报到证交回(速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上交者将影响其博士毕业后就业工作);注意:部分升学同学到现在也未上交调档函,这部分同学我们将无法为其发档案,请速与考博单位联系调档函事宜。
4、按照学校公安处统一部署,毕业生户口必须全部迁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已经就业同学,户口迁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若就业单位不负责安置户口,户口需迁往生源地)。
(2)未就业同学,户口统一迁移到其生源地。
(3)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出,不存在保留户口问题。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现已发至同学手中,如发现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有误,请千万不要在迁移证上自已修改,必须到西关派出所修改方可,日照校区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0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