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了便于各院系办理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费报账手续,经研究,现将报账的有关要求作如下说明,望各单位自觉遵照执行:
1、票据整理
各院系应将报账票据分类整理,并列出清单,标名每类票据的合计金额。比如“××差旅费、××专家报告费、××购置费”等。
2、报账程序
①票据由经办人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带头人共同签字。
②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并在票据上注明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费支,比如“从中国古代文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
③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④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3、报账时间
请各单位于每周五下午到研究生处集中办理报账的有关审签手续,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办理。
特此说明。
 
;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