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工作者,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工作者教书育人和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计划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08年有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导师职责,表现优秀者;

2、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2008年度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荣获2008年度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导师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存在论文评审不通过者;

2)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存在论文答辩不通过者;

3)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在一年内存在不按时注册、集体活动无故缺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4)指导的研究生未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所规定的任务者;

(三)评选比例及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全面考核、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研究生指导教师总数的15%推荐候选人;

2、研究生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二、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分管学位与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成绩突出;

4、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5、工作中无明显差错或失误;

6、在本工作岗位连续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全面考核、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推荐1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作为候选人;

2、研究生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名单连同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于2008611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孙俊华,联系电话:4456284

 

附:12008年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22008年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32008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获奖名单

 

 

 

 

研究生处

  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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