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3




各教育硕士培养院系:

2005级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答辩时间定于200861325日,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现将此次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需派专门答辩秘书于答辩前到研究生处领取部分材料(成绩单、照片)。同时组织学员下载、打印并填写有关答辩材料(见附件1),所有答辩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于答辩前以专业为单位交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后领取表决票和推荐票,方可答辩。

2.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高级教师,答辩 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答辩前交研究生处审核。

3.各院系要在答辩前将答辩的详细时间、地点以书面通知研究生处。

4.各院系要在校内公布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5.各院系在组织答辩时,要求各位学员一律使用课件,否则答辩无效。

6.答辩结束后,各院系答辩秘书将表格整理好,交系分委员会审查。分委员会在讨论硕士学位时,需做记录,并将讨论通过的材料交研究生处。

7.各院系要统计好本专业教育硕士接收本人档案的单位(应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接收档案的准确通讯地址(非本人的通讯地址),并统计好教育硕士的籍贯、出生年、月、日(一定精确到日),表格见附件2

8.要求学员填写《教育硕士学位信息录入表》,不填学位信息的无法授予学位,填写说明和表格见附件3

9.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院系将附件1中的有关表格和其他答辩材料以及开题材料交研究生处。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3中的电子表格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luowenweiyjsh@163.com

10.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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