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磊,学号2020321843,音乐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该同学在2021年1月15日的《教育原理》考试中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该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即日起生效。
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在5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的,本决定公示5日即视为送达。
研究生如对学校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研究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曲阜师范大学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