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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访问数量:

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3年修订版)》(教指委发〔202306号)《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2307号)的相关通知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38月修订)》的具体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全日制、非全日制教育(045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招生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

二、修订原则

研究生培养方案既是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又是学校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研究生思政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2.秉承高水平的质量要求。参照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1),充分论证、广泛调研,积极借鉴吸收一流高校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体现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按照专业领域修订培养方案,专业领域信息应与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信息一致。

3.坚持人才分类培养原则。以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科教产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行业产业优势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积极作用,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参与修订人员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附件2)的具体要求,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

4.凸显专业特色育人要求。培养方案的制定在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已制定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注重凝练专业方向、凸显专业特色。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特色、根据专业特点、发展目标要求,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要求等进行合理安排。

5.推进课程与实践大纲同步修订。培养方案内设置的课程,须同步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践环节应同步编写或修订《实践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名称与编号、学分学时、课程内容简介、教学目标、考核方式、推荐参考书目等;实践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标与要求、实践教学项目、内容和步骤等。

三、修订内容

修订的内容包括《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相关的《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等。

(一)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域简介、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制学分、课程设置、考核、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基本要求等(附件3);其中课程名称及内容需参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附件4)。

(二)课程设置应紧跟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需求,增加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类课程,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育人功能。

(三)课程代码沿用现行的编号规则,由各单位进行统筹编制,原有课程信息本次继续沿用的,无需重新编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分、学时等课程信息有变化的,都需要重新编号(附件5)。

四、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织和做好本单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充分开展前期调研。根据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具体要求,把握教育硕士专业发展趋势,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强调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本领域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设计,充分论证,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3.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各培养单位须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专业学位领域培养方案进行评审,并邀请2名以上行业产业专家参与修订和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单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学校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评审,评审未通过者,限期整改。

五、时间安排

1023日前,各单位上报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成名单pdf版到yjsmpa@126.com(附件6);1113日前,各单位经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定稿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117日前,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审核;1125日前,审定通过的培养方案报送教指委;202418日前,从系统中提交定稿的相关《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附件7)。

为减轻文字排版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培养方案修定工作将使用辅助软件系统进行,各单位管理员工号即为登录账号,网址:https://qfnu.lun51.com/pyb。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及相关文本录入系统,从系统导出后,纸质版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两校区研究生处,电子版在系统上完成提交。

联 系 人:徐  璐  宋华明

联系电话:0537-4455297 4455522

 

附件1 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

附件2 国家部委相关发文汇编

附件3-1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附件3-2 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制(修)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4 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

附件5 课程编号编码规则与学院代码

附件6 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学院

附件7 曲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

 

研究生处

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