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保证上报信息准确性、可靠性,请学院组织研究生按要求认真核对、上报个人信息,此信息关系到个人的毕业、就业、档案等问题,且上报省厅后,各项信息不允许修改。如发生信息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后果由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严格审核发放名单中,有无多人或少人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请及时跟研究生处联系,进一步核实信息。
2.毕业生信息必须由本人亲自核对、填写,如有特殊情况不在校内的,由负责人电话沟通,代为填写。
3. “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县(市、区);“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代码”、“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代码”、“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严格按照《户籍地名称与代码》名称填写(如即墨市,代码表中正确的填写内容为“山东省即墨市”,不能只填写“即墨”)。(确保户籍地及代码相对应,正确无误,否则毕业档案及报到证派往非户籍地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生源信息采集表中已有数据为研究生学籍库中的数据(原则上不能修改),若修改,需将文字颜色标注为红色。
5.“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只限山东省内户籍研究生填写,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是否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已还清),根据本人情况填写“是”或“否”。
6.定向单位不允许修改,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核实(0537-4455327)。
7.采集表上报时间:电子稿于2017年10月23日下午16:00前发至qsdyjsgl@163.com。(不用交纸制版)
8.由于生源上报时间紧张,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2018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采集、上报时间安排表
序号 |
事项 |
步骤 |
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汇总毕业生基本信息 |
根据研究生学籍库中的研究生信息,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模板,发到各学院。 |
10.19-10.20 |
研究生处 |
2 |
校对并补充研究生生源信息 |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对已有信息进行校对,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将生源信息采集表电子版上报研究生处 |
10.20-10.23 |
各学院 |
3 |
比对生源信息 |
研究生处汇总各学院上报信息,报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数据比对,并将出错名单返回各学院进行核实 |
10.24-10.25 |
研究生处、各学院 |
4 |
确认生源信息 |
研究生处将修改完后的数据打印,将打印稿发至各学院,由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签字确认,学院上报由研究生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版信息表 |
10.27-10.30 |
研究生处、各学院 |
5 |
上报生源信息 |
研究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准备相关材料,将数据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
10.31-11.3 |
研究生处 |
研究生处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