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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党员之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5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校友高方捐助成立“党员之助”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现将2018年“‘党员之助’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全校3人,每人1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科研成果突出,有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取得相应的学术成果。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6.家庭贫困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1.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向所属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党员之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培养单位根据申请学生条件及在校表现情况,每单位限报1名研究生作为候选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3.研究生处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后,评出3名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审查、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异议人和候选人。

4.材料报送要求: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党员之助’奖学金”审批表》(兼报电子稿,纸质版一式两份),1119日上午10:00前将材料报研究生处办公室(曲阜校区:行政楼1号楼315房间,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309房间)。电子稿发至qsdyjsgl@163.com

  附件1:“‘党员之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处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