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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0月24日曲阜校区研究生宿舍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0-29 访问数量: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1024日对校内以及校外研究生公寓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没收违章电器,对以下5名在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

宿舍楼

宿舍号

学院

姓名

校内研究生公寓

0520

外国语学院

姜少青

0521

外国语学院

裕盛苑公寓

102-2

历史文化学院

204-3

教育学院

杨景添

604-2

化学与化工学院

陈世恩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切实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等各种违章用电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宿舍安全用电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凡有违反者,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友情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即使被烧毁的是自己的物品),按照情节轻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过失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1024宿舍检查得分表.rar

研究生处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