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和我校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为了保证研究生“助管”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或学校机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助理,协助各学院、管理部门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与其他管理工作。
二、岗位数量及聘任期限
根据财务专项预算及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实际,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拟设立90个左右研究生“助管”岗位。
助管岗位聘任期限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学期末。
三、研究生“助管”申报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定向和委培研究生除外);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聘用;
3.应聘人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且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科研;
4.每位研究生每次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可多报。
三、工作程序
1.设岗单位申请
每个学院或单位申报1个助管岗位计划,设岗单位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设岗申请表》(见附件1)报研究生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校审批
学校根据岗位申请情况,确定拟设立的研究生“助管”岗位,并予以公示。
3.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科研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交设岗单位。
4.设岗单位面试考查
设岗单位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考察面试,考察合格后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汇总表》(见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将拟聘用研究生的《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纸制版)和《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汇总表》(纸制版和电子版)一并交研究生处。
5.岗位聘用
学校对岗位拟录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聘用。设岗单位与受聘人签订《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设岗单位申请 |
3月6日16:00前 |
学校审批、公示岗位 |
3月7日 |
研究生申请 |
3月10日 |
设岗单位面试考查 |
3月11日 |
设岗单位报送拟录用人员 |
3月12日10:00前 |
学校公示拟录用人员 |
3月12日 |
岗位聘用 |
3月15日 |
五、岗位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考核,学期中和学期末各进行一次,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考核表》(见附件4)。对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并将《曲阜师范大学“助管”解聘协议书》(见附件6)报研究生处。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研究生“助管”工作,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
2.设岗单位在面试中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等方面;
3.导师要根据研究生科研和学习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研究生应聘;
4.各单位要考虑研究生的家庭情况,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5.研究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习、科研等实际情况参加应聘,不要耽误学习和科研工作;同时要考虑自己的工作能力,合理选择岗位;
6.各单位和研究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交至:(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315房间;(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稿发至:qsdyjsgl@163.com。
联系人: 杨兴防 0537-4455297
曲阜校区 张石磊 0537-4456557
日照校区 徐 璐 0633-3980075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设岗申请表(设岗单位填写)
2.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研究生填写)
3.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汇总表(设岗单位填写)
4.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考核表
5.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
6.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解聘协议书
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
助管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