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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4 访问数量:

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和我校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为了保证研究生“助管”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或学校机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助理,协助各学院、管理部门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与其他管理工作。

二、岗位数量及聘任期限

根据财务专项预算及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实际,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拟设立90个左右研究生“助管”岗位。

助管岗位聘任期限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学期末。

三、研究生“助管”申报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定向和委培研究生除外);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聘用;

3.应聘人员必须征得导师同意且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科研;

4.每位研究生每次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可多报。

三、工作程序

1.设岗单位申请

每个学院或单位申报1个助管岗位计划,设岗单位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设岗申请表》(见附件1)报研究生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2.学校审批

学校根据岗位申请情况,确定拟设立的研究生“助管”岗位,并予以公示。

3.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科研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交设岗单位。

4.设岗单位面试考查

设岗单位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考察面试,考察合格后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汇总表》(见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将拟聘用研究生的《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纸制版)和《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汇总表》(纸制版和电子版)一并交研究生处。

5.岗位聘用

学校对岗位拟录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聘用。设岗单位与受聘人签订《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设岗单位申请

3616:00

学校审批、公示岗位

37

研究生申请

310

设岗单位面试考查

311

设岗单位报送拟录用人员

3121000

学校公示拟录用人员

312

岗位聘用

315

五、岗位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研究生“助管”工作的考核,学期中和学期末各进行一次,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考核表》(见附件4)。对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并将《曲阜师范大学“助管”解聘协议书》(见附件6)报研究生处。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研究生“助管”工作,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

2.设岗单位在面试中重点考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等方面;

3.导师要根据研究生科研和学习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研究生应聘;

4.各单位要考虑研究生的家庭情况,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5.研究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习、科研等实际情况参加应聘,不要耽误学习和科研工作;同时要考虑自己的工作能力,合理选择岗位;

6.各单位和研究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交至:(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315房间;(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稿发至:qsdyjsgl@163.com

 

联系人: 杨兴防 0537-4455297

曲阜校区 张石磊 0537-4456557

日照校区 徐  0633-3980075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设岗申请表(设岗单位填写)

2.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研究生填写)

3.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录用汇总表(设岗单位填写)

4.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考核表

5.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

6.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解聘协议书

7.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

 助管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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