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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采集和2020届特困家庭毕业研究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6 访问数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窗体顶端   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上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0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和2020届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信息采集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校2020届至2023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

   二、生源信息采集步骤及时间安排

窗体底端     1. 生源信息汇总校对(9月4日—9月9日)

1)研究生处根据研究生学籍库中的研究生信息,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模板,发到各学院。学院严格审核发放名单中,有无多人或少人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请及时跟研究生处联系,进一步核实信息。

2)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对生源数据进行核对、补充。

3)各学院将电子稿于2019年99日下午1600分别发至qsdxyhrz2017@163.com(曲阜校区) rzxqyjs@163.com(日照校区)。(不用交纸制版)由研究生处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一体化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caiji.gxjy.sdei.edu.cn/,以下简称“一体化云平台”)录入生源信息,学生通过“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对其本人生源信息进行核实,经学校初审后,由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

2.生源信息比对(9月10日—9月12日)

1)研究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生源信息与山东省招办数据进行比对,并将出错名单返回各单位进行核实。

2)研究生处将生源信息数据校对稿发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校对并由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各单位将签字后的校对稿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处。毕业生信息必须由本人亲自核对、填写。

3.生源信息上报(9月13日-9月14日)

1)研究生处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研究生处将2020-2023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上报省教育厅。

三、生源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窗体底    本次生源信息关系到个人的毕业、就业、档案等问题,且上报省厅后,各项信息不允许修改。如发生信息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后果由本人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院系、民族、学历、专业、培养方式、户籍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主修外语语种、是否特困、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是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研究生)、是否为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是否委托培养师范生、招生大表所在位置、个人手机、常用邮箱、QQ号、微信号、家庭电话。

2.上报要求及具体说明:

1“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县(市、区);“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代码”、“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代码”、“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严格按照《户籍地名称与代码》名称填写(如即墨市,代码表中正确的填写内容为“山东省即墨市”,不能只填写“即墨”)。(确保户籍地及代码相对应,正确无误,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一旦户籍所在地出错,将会影响到研究生毕业时档案(报到证)的派遣,后果自负。

2)专业:严格按照“一体化云平台”中的“专业代码库”所列代码录入。

3)培养方式:“定向生”须按照“定向”录入。

4)学制:录入阿拉伯数字(如1,2,3等)。

5)学历:填写“博士生毕业”或者“硕士生毕业”。

6)委培定向单位: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7)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8)主修外语语种:录入毕业生的主修外语语种,如“英语”“日语”“德语”等。

9)是否特困:该字段填写“特困”,非特困家庭毕业生不用填写。

10)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只限山东省内户籍研究生填写,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是否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已还清),根据本人情况填写“是”或“否”。

11)非全日制研究生:该字段填写“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不用填写。

1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研究生):该字段填写“农村学校教育硕士”,非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不用填写。农村学校教育硕士选择培养地市和职位。

13)生源信息采集表中已有数据为研究生学籍库中的数据(原则上不能修改)

3、相关事宜:

生源信息经省教育厅审核入库后,毕业生需登陆“就业网”完善“个人简历”有关信息,待生成个人简历后,即可使用“就业网”搜索就业信息、投递个人简历、进行视频面试、签约用人单位、绑定“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微信平台等。

四、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

1.人员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校2020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2.具体要求。

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1号)要求,认真做好排查、初审工作。所有初审合格的特困家庭毕业生,须按要求线上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按学号排序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并报送两校区就业办审核。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为方便信息上报和数据统计,各学院无需单独报送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库。各学院须将初审合格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在生源信息库的“是否特困”字段中录入“特困”字样即可。特困家庭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两校区就业办

生源审核要求

窗体底端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生源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毕业生生源上报工作,按时报送生源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的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生源审核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

窗体底端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修改后-替换文件中附件1.docx

 附件: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9年94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

彩色一寸

免冠照片

户口所在地

出生年月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专  业

移动电话

QQ

电子邮箱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困难类型

□低保家庭;

□特困人员;

□孤儿;

□重点困境儿童;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证件编码

学生申请

 

本人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情况属实,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