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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发布日期:2019-11-19 访问数量: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11月13日,日照校区研究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对研究生宿舍进行了安全及卫生的随机检查发现部分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没收违章电器,对存放、使用违章电器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对1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给予提醒。

通报批评学生名单

宿舍号

学院

人员

备注

4#2-601-4

18法学

魏婷婷

制热水器*1

安全隐患提醒宿舍名单

宿舍号

学院

备注

4#2-302-2

18信工

人走未断电、电脑线连接电源未拔

希望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在学校宿舍检查过程中被通报两次及以上者,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请各位同学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消除安全隐患。

友情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即使被烧毁的是自己的物品),按照情节轻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过失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