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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2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学校《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2019年4月5日(周五)至4月7日(周日)放假调休。现就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放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强化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研究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避免到高、难、险的旅游景点旅游;

3.严禁研究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宗教及邪教活动;

4.要求在校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等,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5.各培养单位要提醒研究生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的安全,文明祭扫,并按要求按期返校;

6.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假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要及时检查研究生的到校情况,做好未返校研究生的信息联络工作。

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