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和树立我校研究生先进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18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评选条件及评定比例
1.评选类别:优秀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参照附件《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2)在校期间至少获2次校级及以上奖励,其中一次应为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公开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第一著作权单位为曲阜师范大学);专业硕士毕业研究生论文不做硬性要求。
(二)在校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资格。
(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违反学校其他部门管理规定受到处罚者;
(3)擅自不参加学校各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公益活动,不遵守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者;
(4)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合格者;
(5)因答辩或论文原因推迟至2018年6月毕业者;
(6)其他不适宜作为优秀毕业生人选者。
3. 评选比例:不超过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三、奖励方式
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制定评选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初步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不得多报。
3.研究生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初步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在网站上面向全校公示。
4.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如2018年6月未正常毕业或无法取得学位者和在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荣誉称号及奖励。
五、材料报送
1. 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评选小组名单、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过程(纸质版+电子版)。
2.《曲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
3.拟推荐人选成绩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并注明有无不合格课程(纸质版)
4.《xxxx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注: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报送时间:2018年6月8日12:00前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曲阜校区(办公楼1号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至 qsdyjsgl@163.com。
研究生处
2018/5/29
附件: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暂行).doc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名额分配 .xlsx
XXXXXXX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