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曲师大团字[2016]15号)有关文件要求,提升我校研究生团支部活力、促进工作创新,引领广大研究生团员青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团组织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曲师大团字[2016]15号)文件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升研究生团组织活力,创新校园文化活动载体,维护团员合法权益,不断加强研究生共青团组织建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团委副书记1名,由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担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学院或年级或班级或专业或课题组或实验室等类别设立团支部,每个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设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研究生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下,在研究生辅导员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团员发展、团籍注册和团员推优入党,办理超龄团员退团手续(年满二十八周岁可办理退团手续);开展共青团评奖评优;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团务工作。
请各单位尽快完善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并于2018年9月17日前(新生入学后一周内)将各单位研究生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及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
2018级研究生团关系转接于研究生团组织机构成立之后进行。
附件: xxx单位研究生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及人员名单.xlsx
研究生处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