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59号)要求,结合《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现将我校202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和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我校2023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中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硕师计划”推免人员本科毕业后主要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第4年到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业,毕业时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同时履行《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协议约定继续履约3年,累计完成6年服务年限。
二、基本条件、推荐名额和就业去向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在本科学习期间申请并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二)推荐名额及就业去向。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硕师计划”推荐名额为30个,接收名额30个,我校“硕师计划”推免生全部定向推荐到我校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硕师计划”推荐人选定向就业单位为原签约定向就业市。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
1.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相关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在体育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
2.学院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对审核通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以各类从师技能比赛成绩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
4.学院合理设置各测评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学院推免生测评指标体系须在推免细则中明确。专业考核工作中,要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5.在学分绩点和专业考核成绩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其中学分绩点在最终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90%,专业考核成绩所占比重为10%。
6.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须公示3天。学院将平均学分绩点在推荐范围内而未被推荐上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附件1)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7.学院组织拟推免学生填写《202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并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2023年山东省“硕师计划”推免人员名单》(附件4)中,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顺序和推荐名额确定最终的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9.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对具有“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进行考核和面试,与成绩合格者签订《山东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协议》(附件5)。在与学生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服务期(累计6年)。未签订合同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接收工作
我校对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考生进行复试(含面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推荐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阶段
1.9月14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相关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2.9月14日,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3.9月16日前,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业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4.9月17日12点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农村硕师计划”学生名单。
5.9月20日前,组织拟推免学生填写《202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6.9月23日前,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完成 “硕师计划”资格推免生考核,与通过考核者签订《山东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协议》(附件5)。
7.9月23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二)接收复试阶段
1.9月18日,各学院制定本院接收“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和专家复试组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9月22日前,完成接收“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并将相关成绩和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9月23日起,学校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
教育部建立“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目录查询、信息注册、报考备案、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和备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一律无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硕师计划”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各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537-4455662,0537-4455327。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孙尚辉,联系电话:0537-445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