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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02 访问数量: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含直接攻博)工作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材料齐全。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二、接收专业说明

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请参阅《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接收专业为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有关“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学校将另行制定方案通知。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2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928-1015日期间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提交材料说明。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按我校通知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28-1017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及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参加复试。

1.外校推免生复试时需按要求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复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院。

2.所有推免生复试时需提交复试前一周内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本校推免生可提供曲阜师范大学校医院的体检表)。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四)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各招生学院需按统考考生的复试程序和《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复试科目进行复试。

(五)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1.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第一学年还可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2.推荐到我校的理工类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行国家、学校和导师三方奖学金资助激励政策,除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和导师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对推免生进行科研资助。

五、直接攻博

需符合本办法“一、申请条件”中相关要求的推免生可向我校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相关说明如下:

(一)接收直博生的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基本学制为5年。接收直博生总量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二)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应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博士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直博生报考的导师,须通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

(四)直博生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详见曲阜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五)未尽事宜,参阅《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六、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办法,成立相关专家复试组,制定本院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生复试方案,遴选过程应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录取。复试方案和专家复试组名单于规定时间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在规定时间完成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并将相关成绩和材料提交研招办。

(二)我校即时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学校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七、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期异议受理渠道: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0537-4455327,邮箱:yanzhaoban10446@163.com;曲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7-44556684455662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以及在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学习方式、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内容。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

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273165

联系电话(传真):0537-445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