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曲阜师范大学二O一五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要求,经过相关考试,我校确定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纪委办公室电话:0537-445566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7-4455327,邮箱yzb@mail.qfnu.edu.cn。
说明:
1.拟录取考生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需签定向协议),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发放地址以复试报到时考生核对地址为准。
2.非定向就业考生(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以及复试报到时提交了“单位同意调取档案证明”的其他考生)凭调档函到相关人事部门将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以机要方式寄送到我校。
3.定向就业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了“单位同意定向培养证明”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签署定向协议。
4.通知书发放、调取档案及签署定向协议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