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人才选拔方式多元化、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知行统一、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推荐免试的基本条件按《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据此严格掌握推荐免试标准。
二、学校成立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三、我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和独立学院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推免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个别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到30%,但须经学校批准;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支教团推免生可放宽到40%)。
4.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畴。在体育成绩及格的前提下选择以下课程模块进行计算:(1)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2)非师范类学生计算在内的课程包括政治英语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
5.各学院如有不同于学校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要求的,可拟定本单位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经学校推荐免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本单位施行。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8.为保证推免生质量,学校将组织一次外语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达不到学校最低控制线者不予推荐。
四、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名额,2016年各学院的推免生人数分别为各学院2012级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和独立学院等学生)的2.1%。学院推荐时按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推免计划的120%分别进行拟推荐。
五、研究生支教团由学校团委组织推荐,被推荐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研究生支教团属定向推荐,所有支教团推免生均需推荐到我校相关研究生专业就读。
六、推荐工作具体安排
1.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成立由学院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
2.在本意见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定推荐免试细则,学院在选拔推免生时除考虑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外,原则上还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组织至少一门专业课或其他类型的考试,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各类考试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由学院在本单位推免细则中注明。学院推免细则需在学院进行选拔考试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学院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人员名单(该名单须张榜公示,公示至少3天)。同时将平均学分绩点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而未被推荐上的原因做出书面说明,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4.9月18日下午16:00前将下列材料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该名额将调剂给其他单位):
①本学院推荐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拟推免生公示的书面材料;
②《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按推荐考生的排名排序);
③《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分专业填写)。
同时将材料②、③电子版发至信箱:luowenweiyjsh@163.com。
5.学校外语考试时间为9月19日下午。
6. 2015年9月21日,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其他
1.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2.推免生推荐、接收录取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3.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目录查询、信息注册、报考备案、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和备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一律无效。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 推免生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各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如学院实际推荐名额达不到学校分配名额,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调剂给其他学院。
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设立举报电话:4455327或4455662。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4455327。
附:
1.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各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计划表
3.《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基本情况表》
4.《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