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招生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学科、奖励性及竞争性原则进行分配。为保证2016年硕士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年度我校硕士招生总规模,现将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类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分配
1.学科计划
学校将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70%按各专业及方向的指导教师数量比分配至各硕士招生单位。各学院申报时除注明各专业及方向的指导教师数量外,还需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硕士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办法及限定人数,标注出申报专业及方向的最大招生规模。
2.奖励性计划
学校按各单位获2015年度省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硕士)的项次进行奖励性计划的分配,每项次奖励增加1个招生计划。
3.竞争性计划
学校将全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并扣除奖励性计划后,剩余的计划全部用于竞争性计划。学校按各单位2015年度获各级教学科研项目的项次进行竞争性计划分配,获得的省级、部级及国家级一般、重点、重大的项目按照1:2:3:4:6权重比例追加招生计划。
二、具体要求
1.各硕士招生单位均需按计划类别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经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9日11:00前报研招办(曲阜校区报老办公楼317室;日照校区报会馆2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637487@qq.com。
2.学科计划中涉及的导师仅限学校专职硕士生指导教师。
3.学校本年度的招生规模与2015年一致,各单位申报招生计划时可参考本单位去年的招生规模,切勿虚报。
4.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本年度我校该专项计划共计15人,该专项计划不在各单位申报范围之内,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
5.各单位申报的招生计划包含相关专业接收的推免生数。
三、其他
1.各单位务必保证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后期若发现因错误信息而导致的招生计划增加,学校将取消该专业或方向中该类别的所有计划,并适当减少下一年度相关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
2.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联系电话:0537-4455327;联系人:罗文伟。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附:1.《曲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
2.《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
3.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