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博士招生

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5月报到)

发布日期:2018-05-16 访问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考核)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提高复试(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全面提升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凡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回避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成立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一)曲阜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海

副组长:夏云杰

成 员:张洪海 夏云杰 李兆祥 张才花 杨兴防 尹树林

罗文伟 各博士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其涛

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博士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和工作原则,讨论决定博士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各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小组成员要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不考核“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工作小组,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成员由博士生指导教师和本专业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组成。需要考核“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工作小组,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成员由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组成。

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普通招考方式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应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根据复试考生提供的科研材料,对其科研成绩进行评定。

2. “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

根据学科情况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专业能力考核由学院自行设计符合本学科特点的考核方式和专业内容(其中应包含本专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笔试科目),充分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能力(口语、听力)测试。如有需要,可适当安排笔试或其他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小组每位成员对申请人的表现独立打分(百分制),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即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要对最终结果负责。

三、复试(考核)与录取

学校对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结合“申请—考核制”申请人拟考核名单,按照1:2的比例按报考导师确定复试(考核)人员名单。

1.普通招考外语笔试根据考生总体成绩情况设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能进入复试。

2.普通招考初试专业课及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进入复试,60分为及格线;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普通招考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而得, 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3*50%+(专家组测试成绩*60%+外语听说成绩*10%+科研成绩*30%)*50%。“申请—考核制”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每位成员对申请人的表现独立打分(百分制),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即申请人总成绩。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计算出考生总成绩,反馈给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5.普通招考考生和“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统一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但在总成绩相差5分之内的考生(申请人)之间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每位导师须用同一标准(科研能力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作为录取时的重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考核)未录取人员的质询做出解释。

6.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进行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申请人)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

7.普通招考考生的专家组测试或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不及格不能录取;“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总成绩不及格不能录取。60分为及格线。

8.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9.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纪律与监督

1.博士入学考试的全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在复试的组织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流程,禁止出现有关人员迟到,随意接打电话,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

2.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阅卷与复试(考核)录取各个环节,录取结果公示。

附件:

1.博士招考专家测试(考核)成绩表

2.博士招考外语听说测试情况记录表

3.博士招考科研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4.博士招考科研成绩统计表

5. 博士招考成绩汇总表

2018515

 博士入学复试(考核)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