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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年拟录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调档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4 访问数量:

我校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已公示,现将拟录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调档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可联系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将个人档案于64日前交送到研招办,没有按时调入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档案无法先行调至我校,须由所在学校硕士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将档案毕业后转入我校的说明(见附件模板)。

三、目前有工作单位考生,提交档案同时需要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详细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

四、档案调入后,我校会进行阅档复核,对不符合报考非定向条件考生、档案弄虚作假考生、劳动关系没有实质上解除考生,我校一律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想继续工作2-3个月后再辞职的考生,也必须于64日前调取档案到我校;考生可自行跟工作单位协商好并向工作单位提出有效的离职声明(留存和提供声明证据)。

六、联系人:刘宪伟,联系电话:0537-4455327


 关于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寄说明模板.docx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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