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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保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现将我校编制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原则

1.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和今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招生学科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与使用中的培养方案一致。

2.各单位做好招生方向论证工作,不得因招生导师变动而随意增加招生方向。

3.原则上,同一招生专业初试科目的基础课需一致,方向课可根据不同招生方向区分;相同研究方向的初试科目需完全一致。

4.教育博士的研究方向按专业领域设置,我校只在“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三个领域招生。

二、具体要求

1.各学科专业目录编制人员登陆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qfnu.edu.cn/info/1065/7617.htm)及《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qfnu.edu.cn/info/1065/7616.htm),在此目录基础上新增、修改,新增、修改部分务必用红色字体标注,具体请参照《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参考模板》。

2.修订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加试科目、招生单位联系电话等。

3.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合理设置相应的研究方向。教育博士分“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三个研究方向,按导师组招生。

4.初试考试科目设三个单元,分别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都是100分。学术学位博士业务课一中应含15%的专业英语。

5.通过在职申请(攻读)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招收这两类考生的学科需列出加试科目,且同一学科下所有研究方向的加试科目应相同。

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1.为便于考生复习,各考试科目使用的参考教材建议与2023年的保持一致。修订时要充分征求任课老师和导师意见,参考教材建议使用全国通用教材。

2.初试考试科目与加试科目不得相同或相近。

3.请各招生学院统一将修订后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采集详表》,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1017前发至:qfnuyzb01@126.com。联系人:孙尚辉;电话:0537-4455327

为保证更有针对性的招生宣传工作、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的数量和质量,请各招生学院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地完成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