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科建设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年鉴编纂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7 访问数量:


根据《关于编纂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年鉴和变更年度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4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7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和年鉴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鉴和一流学科绩效考核以学科为单位,由学科负责人牵头,学科依托学院为主体,开展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年鉴编写要求,编辑相关内容,年鉴前两部分内容总计不超过1000字,其他每一部分内容不少于1000字。

三、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办法,组织立项建设学科的自评及报告撰写相关工作。

四、年鉴和自评报告的文字表达务求准确,使用数据务必一致。

五、报送材料

1. 绩效考评需报送

  1) 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附件1

  2)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绩效汇总表(附件2

 (3)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

2. 年鉴和绩效考评均需报电子版及纸制材料。纸制版交行政办公楼1号楼315室,电子版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

3.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119日。

六、联系人:孙尚辉;联系电话:4456557


 附件1: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表.xls

 附件2: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绩效汇总表.xls

 附件3: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绩效自评报告.doc

 鲁教高处函17-43关于编纂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年鉴和变更年度报告送时间的通知.pdf

 一流学科绩效考评办法鲁教高字17-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