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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和下发《曲阜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 访问数量: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提升我校的科研竞争力,通过机制创新,倡导和培育创新人才的团队精神,培养科研拔尖人才,产出优秀科研成果,学校研究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计划”(以下简称团队计划),请各单位参照学校文件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并《曲阜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科研创新团队填表要求:

1. 各申报团队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三份,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 封面中“学科类别”,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填写。依托学科按省重点学科名称填写,自由申报者不必填写。

3. 《申报书》中论文,专著,项目,获奖均按其重要性递减顺序填写。

4. 《申报书》中“主要成员简况”栏目不少于5人,“研究方向”栏目一般原则上不少于2项,如需要,可自行增加。

5. 《申报书》最后装订请用A4纸复制(复印),保持原格式不变,或用A4×2规格,双面印刷,中缝装订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团队严格按《申报书》项目提供团队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并分别装订成册。

1、主要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包括:

①代表性学术论文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等;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无法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可提交论文全文、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被索引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②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封面、序或前言、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③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准通知和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

④科研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各申报团队会同科研处出具相关科研证明。

以上材料的原件由研究生处审核无误后返还各学院本人,科研证明留存研究生处。

2、材料装订要求:

①佐证材料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的顺序编页,左侧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和目录。

②所有材料限用A4纸复制,报送研究生处的所有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不退还本人。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每人一册,一式三份,于2012年10月31日报送到研究生处307室(日照校区报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会馆2号楼2310房间)。电子版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发至:yanjiusheng307@126.com

各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另,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费使用比例和省级重点学科任务书制定经费使用方案报研究生处。

 

附件:

1.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2.  关于印发《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3.  关于印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研究生处

                       201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