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学位论文内容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获得国家专利,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相关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或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三)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1.申请者应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读期间,在知识创新、科技发明与技术进步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
(四)优秀实践成果奖
1.申报者应为学校在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
3.申报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材料报送
1.涉密论文、成果不得申报;
2.推荐表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3.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此次申请作废;
4.各单位需提交汇总表,如推荐项目超过1项,请进行排序。
四、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周密组织、广泛宣传,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优秀论文、成果参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2.博士学位论文:每个培养单位择优推荐1项,其他奖项不超过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宁缺毋滥;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报送。2019年省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实践成果奖将从校级获奖材料中择优报送。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推荐材料及其附件(一式一份)、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逾期不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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