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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5 访问数量: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学会决定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

“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奖办法》(附件1)。按照《评奖办法》要求,申请“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应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单位推荐或三位理事推荐向学会提出申请。

现根据《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将我校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单位要在认真学习《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基础上,科学论证、充分准备,择优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一项。

二、材料提交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书面打印签字盖章。

2.光盘两套。《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FLV格式视频材料)。光盘需注明申请人和申请人单位。

3.电邮材料。《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表_**单位_姓名;附件1文章_**单位_姓名;附件2鉴定书_**单位_姓名)。

书面材料和光盘,应于9月2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315房间;电邮材料,应于9月2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展示

研究生处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致的成果申报材料。

四、材料审查

研究生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申报材料在处网站上公开。

联系人:臧付伟

电 话:445 6014

附件:

附件1: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

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

附件4: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