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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5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2013年将开展第二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按照评选文件规定,已经通过省学位办组织鉴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鉴定等次“优良”及以上的,可推荐申报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
二、成果申报材料。拟推荐参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二)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成果内容及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主要创新点、实践效果、借鉴及应用推广前景与价值等(4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相关论文、著作等;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方面的的创新成果,如新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材料、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反映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报成果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范畴的,需同时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申报省级一等奖的必须提供成果鉴定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三、上届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时已获奖的教学成果,本次不再申报。  
四、本次学校组织的推荐评审,将采取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请将上述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5房间,日照校区留学生会馆230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联系人:臧付伟,电话:0537-445 6014。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研究生处
20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