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学位论文内容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获得国家专利,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5.评选范围: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相关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或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5.评选范围: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的硕士学术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数量参见附件中名额分配数量。
(2)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我校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3)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获得2019年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
1.涉密论文、成果不得申报;
2.推荐表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3.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此次申请作废;
4.各单位需提交汇总表,如推荐项目超过1项,请进行排序。
四、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周密组织、广泛宣传,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优秀论文、成果参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2.博士学位论文每个培养单位择优推荐1项;其他奖项不超过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宁缺毋滥;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择优报送。2020年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将从校级获奖材料中择优报送;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推荐材料及其附件(一式一份)、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逾期不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臧付伟,电话:445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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