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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工作者,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1年有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学校有关文件中规定的导师职责,表现优秀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1)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存在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通过者;

2)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存在论文评审不通过者;

3)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存在论文答辩不通过者;

4)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在一年内存在不按时注册、集体活动无故缺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5)不能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者;

6)师德师风失范者。

3.获得2020年山东省优秀博士论文、山东省优秀硕士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曲阜师范大学“圣地英才”奖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没有以上条件限制的情况下,直接认定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占单位的名额。符合本项条件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在汇总表中备注说明。请各单位严格评审,宁缺毋滥。

二、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成绩突出;

4.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5.按时完成研究生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明显差错或失误;

6.在本工作岗位连续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在单位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聘请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人选,其中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不超过10

3.报学校批准公布。

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及候选推荐表一式一份于2020615下午500前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楼1号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以xx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命名文件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臧付伟,电话:445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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