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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2023年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访问数量:

各有关学院(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学位办〔2021〕3号)、《关于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22〕4号)和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位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曲阜师范大学2020-2025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相关安排,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需按时完成本年度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由于部分学位点层次提升,目前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由2021年统计的26个调整为25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0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撰写《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另行通知。

三、学位授权点自评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各学位授权点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包括自评报告撰写、数据采集、材料整理及专家进校评议各环节工作,具体工作流程详见《曲阜师范大学2020-2025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曲阜师范大学2020-2025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填写《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组基本信息表》(附件3),明确自我评估形式,拟定自我评估工作方案(需备案,详见附件1),制定专家入校评议具体工作安排和有关工作联系人信息等,附件3电子版请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1:00前(周五)提交至邮箱yanzhaobanxw@163.com,纸质版交曲阜校区1号行政楼315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

各学位授权点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做好专家进校评议工作,博士学位授权点拟邀请的评估专家,至少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并至少包含相应学科评议组成员1-2名;硕士学位授权点拟邀请的评估专家,应至少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专家应包括行业专家和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具有博、硕士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可按博士学位授权点专家要求聘请一组专家进行评估。

各学院(所)应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准确把握合格评估的基本思路、深刻内涵和具体指标,要以合格评估为契机,充分利用好本轮评估机会,通过自身“细摸排查”,以及邀请本学科领域高水平专家“把脉问诊”,做到:

(一)以评促改

对标对表自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评估发现问题、提高质量、凝练特色,确保在本轮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中交出圆满答卷;

(二)以评促建

硕士学位授权点可以此契机加强博士点的培育和对申报工作的精准指导。

学校将与各学位授权点通过评估积极查找问题与不足,加强整改与建设,以自我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推动学位授权点自我治理和自我发展,保证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张冠雄

联系电话:0537-445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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