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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五届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8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鲁教研函〔20183号),学校将开展第五届山东省优秀导师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优秀导师评选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要求,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2.优秀导师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见附件1)中的规定和要求。

3.获得过省级优秀导师的不再次申报省级优秀导师。

4.申报省级优秀导师的老师近三年获得过校级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5.近三年指导学生论文在教育部和教育厅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不得申报。

6.每个学科、专业类别报一,无研究生招生独立学科专业、类别的学院一位。

二、评选推荐程序

1.申报填写《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见附件2)。表中所填写的各项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项目需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在认真审查《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的推荐名单,超过一位推荐人员的推荐名单(见附件3)必须排序。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228日前将《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一式3份、推荐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相关证明材料(按表中填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连同两个表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付伟,电话:4456014,邮箱:qushidaxuewei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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