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位点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曲师大校字〔2024〕48号《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48号文)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
(一)遴选范围和类型
本次遴选主要有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校外行业产业导师以及校外思政导师四类。
(二)遴选原则和条件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需增补,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有利于学校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有利于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有利于改善指导教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一流专业建设。
2.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3.师德师风高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严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
4.业务素质精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科研水平、教学水平;有相对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较好,学术水平较高;有充足的科研经费和足够的指导时间。
5.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熟悉本学科方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具有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服务地方需求的能力。
(三)校内研究生导师、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在退休前至少能完成一届研究生的指导,博士生导师遴选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相对分离;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3.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须具有企业工程实践经历。
4.其他具体要求按照48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5.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时限“近五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校内已聘为导师、如需转聘到其他一级学科,或者已在校外获得导师资格、实际指导过研究生且申请转任我校导师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申请者需填写《简况表》,提供聘任导师相关佐证材料(如学校发文或聘书等),并在《汇总表》中需注明“转学科/已在校外获得导师资格”字样。
(四)校外行业产业导师遴选与考核要求
行业产业导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学校组织选聘,实行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每年选聘10人左右,聘期4年。具体要求详见导师遴选材料文件夹中附件1。
(五)校外思政导师遴选与考核要求
校外思政导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推荐,学校组织选聘,每年选聘5人左右,聘期为4年。具体要求详见导师遴选材料文件夹中附件1。
二、导师考核
(一)考核范围
1.2021年聘任和考核合格的硕士、博士生导师(见附件),2024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未经遴选、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导师均不允许新招收研究生。
2.196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导师不需参加考核,在汇总表中请注明。
(二)考核要求
1.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的考核按照48号文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硕士生导师的考核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报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博士生导师的考核由学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者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导师资格。
3.任期内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在教育部、山东省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导师,将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各学位授权点所属单位要通知所有导师参加考核,在我校招生的但已调离导师和外单位兼职导师也需参加考核,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2.同为学博和教育博士导师(或同为学硕和专硕导师),只需参加学博(或学硕)导师考核,在教育博士(或专硕)导师考核汇总表中请标注“同时参加学博(或学硕)导师考核”。同为博士和硕士生导师,只需填写博导考核登记表和博导考核汇总表,在学硕导师或专硕导师考核汇总表中请标注“同时参加博士生导师考核”。
3.本次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将停招一年进行整改,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导师资格。
4.《考核登记表》中相关成果涉及的时限“近四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导师遴选和考核要根据4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认真审查,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好本次导师遴选和考核工作。学校将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如发现不按条件或规定程序遴选者,将取消申请人遴选资格并对学院和本人进行通报。
四、材料报送
将导师遴选和考核材料电子版(EXCEL/WORD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和佐证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qfnuxwb@126.com。所有相关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一)导师遴选
《简况表》《遴选汇总表》《选票》
(二)导师考核
《考核登记表》《考核汇总表》
(三)佐证材料要求
1.遴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做目录,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教学成果奖励、专利、指导学生获奖、在研科研经费、行业企业挂职经历或工作经历证明(校外导师须提供)的顺序编页,电子版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xxx导师遴选佐证材料”命名。
2.考核佐证材料:只需提供满足考核合格要求的最少成果(1-2项)即可,电子版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xxx导师考核佐证材料”命名。
注:遴选与考核佐证材料中的相关论文/著作成果只需提交封面页、目录页、本人成果首页、版权页等,不需要全文。
五、工作程序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初审,形成遴选考核意见,在本单位公示后,于5月7日上午11:00前将导师遴选和考核材料电子版报研究生处。
2.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核以上材料无误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学校予以公示并发文聘任。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存在不实审核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酌情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联系人:黄美玲 4456186;陈晓婷 4456284。
附件: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考核附件材料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