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9年继续评选山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不得申报。学术学位被推荐人须正式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外审一次通过,同等条件下,校级优秀论文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立项建设(含培育)山东省一流学科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3篇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获得学位人数不超过20人的,最多推荐1篇硕士学位论文;其他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2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不限项申报。
三、材料报送
第一阶段:1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排序且加盖公章,见附件)1份及其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
非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封面、目录、《山东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推荐表需双面打印)及其附件(具体附件以及填表要求详见“推荐表”填表说明)、博(硕)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匿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封面、目录、《山东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推荐表需双面打印)及其附件(具体附件以及填表要求详见“推荐表”填表说明)、博(硕)士学位论文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
电子版材料需报送匿名版和非匿名版各一份。
第二阶段:经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获得者,根据省学位办通知,于11月15日前登录网络评审上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提交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封面格式见附件),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发表论文情况可只填写作者位次,发表刊物名称、出版日期和收录情况。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超过一项的需排序。单位需公示三天。提交电子材料时请同时提交公示截图。
(二)材料报送。11月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各项目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研究生处。纸质及电子版均需报送。
(三)网上申报。通过校内评审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项目,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联系人:臧付伟,徐璐
电话:4456014,3980075
邮箱:qushidaxueweiban@163.com
报送地址:行政楼315(曲阜校区),会馆2309(日照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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