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级研究生
为促进研究生知识学习、学术研究、实践创作、学位论文创新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有效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经学校研究,制定了《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组会暂行办法》(曲师大校办字[2019]27号)。请各单位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所有导师和研究生,并即刻开展相关工作。所有导师(组)应于2019年11月29日前召开第一次组会,且本学期召开组会总数不得少于2次。2020年1月6日前,各学院统计完本单位组会召开情况。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组会暂行办法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20日
研究生组会暂行办法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