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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3 访问数量: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鲁教计函[20189号)、《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曲师大校字[20132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质量月”时间安排:20189月。

二、“质量月”活动主题:2018级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和提升。

三、“质量月”活动具体安排:

193-7 研究生教育督导深入各学院,结合上半年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重点检查2018级学术型研究生新修订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是否按照新培养方案开课;是否认真执行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落实2018级全体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毕业科研要求方式、方法。

2.910-14 研究生教育督导检查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师上课情况,检查教师上课纪律,重点检查有无私自调课、停课现象;检查研究生上课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考勤情况、学生到课率情况、各学院考勤工作相关制度措施。

3. 917-21 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织研究生公共课任课教师座谈会、专业课任课教师座谈会,通过座谈会,进一步了解任课教师对研究生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课程考核方式等各方面的建议,形成相关报告,为下一步教学改革做好调研准备工作。

4.924-28 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织召开2018级新生座谈会、2017级老生座谈会,全面了解研究生对我校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师授课方式方法、考核方式等各方面的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学校和各学院参考。

以上是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月”具体安排,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动员和部署工作,配合研究生教育督导做好“质量月”各项工作,全面做好2018级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和提升工作,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处

201893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鲁教计函 2018-9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