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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规划调整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学科、学位点评估办法,对新时期的学位授权点建设提出了从学术队伍、人才培养规格到人才质量等一系列具体要求。我校学位点虽然涉及30个一级学科、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但是,布局不合理、学科优势没有完全体现等情况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个学院在多个学科、专业招生的情况尤为突出。为了规范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做好学位点建设,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提高质量、服务需求”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学校计划对学位授权点做进一步规划调整。调整的原则:

1.各学院原则上按照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规划。规划应重点考虑师资队伍、生源状况、培养特色、就业等因素。

2.准备新增学位点或动态调整学位点的学院,要充分考虑山东省的布局、特色发展等因素,按照新增学位授权点要求填写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并写出论证报告。

3.原则上,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各二级学科或招生方向、或者专业学位的招生领域,统一由一个学院统筹规划,各二级点或招生方向现有导师,到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招生,统一培养方案、统一培养方式。

4.各学院要对规划的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招生方向做出论证,招生方向原则上不多于6个;研究生招生方向、学科建设方向必须与研究生培养方案设定的方向一致。

5.工作安排:

1)各学院将填写的规划表、论证报告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于428日上午交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号楼2309;电子版同时发qfliumin@163.com

2)联系人:刘敏(0537-4455297),孙尚辉(0537-4456557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论证结果,结合学校实际作出调整安排。事关学校发展大计,请各学院认真论证。

研究生处

2017418

附件:

1. 各单位硕士授权学位点规划表.xls

2. 学校硕士学位点授权点分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