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安排下学期的专业课程(把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所需补修的大学主要课程列入课程表内),并于2013年12月13日前报研究生处(曲阜校区交至行政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交至会馆2305室)。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