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2015届申请学位研究生学校盲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全部由学校统一送审。其他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的名单见附件,名单以外的由各培养单位送审。送审要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学位论文评议书》(正反面打印)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各单位要在5月13号前完成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学位论文评议书》先在各培养单位留存,上报毕业材料时一起上交。
2、论文提交时间:4月14日8:30--11:30,下午14:30--17:30。过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推迟其学位授予。
3、所有评审学位论文研究生(含未被抽查的)的指导教师(含未被抽查的)和研究生都要填写导师和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研究生处。未填写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学位论文送审。
4、须二次检测的人员,如果二次检测不合格,自动取消论文送审资格,无须提交论文。
5、其他未尽事宜,见《关于2015届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