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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会

发布日期:2018-07-11 访问数量:



为更好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现状,满足现代社会对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促进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79日和10日,学校在科技楼二楼北会议室及会馆2103会议室召开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汇报会。副校长夏云杰、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和教学秘书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研究生处副处长尹树林主持。

夏云杰指出,全日制学术型博硕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自320日启动以来,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各专业带头人认真论证,聘请国家学科评议组专家论证,再根据反馈意见认真修改,最终圆满完成修订任务。他强调各学科之间应相互借鉴,不同学科之间多进行探讨交流,并请督导组认真审查各单位的培养方案,提出存在的问题;夏云杰还对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内容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学院都应有自己严格的学位论文检测标准,严把论文质量关,提高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门槛;二是各学院应重视研究生科学研究成果,在设定毕业条件的时候,科研论文要求可以高于学校标准。

研究生处处长李兆祥指出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要秉承四个原则,一是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二是研究方向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文件来设定;三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体现出社会和发展的要求;四是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要求。关于学分问题和课程问题,李兆祥指出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课程门数制定合理的学分要求;课程的开设要体现学校特色、学院特色;鼓励教师开展双语课程;理工类课程要有国际化视角;所有开设课程要在一年内完成。

会上,各学院分别汇报了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参考借鉴其他高校培养方案情况、是否邀请学科评议组专家论证、与往年培养方案不同点、方向设置情况、学分设置、课程设置、学位论文要求、研究生毕业科研要求、教学大纲编制、特色和优势等情况,并重点汇报了新的培养方案创新之处与特色所在。督导委员会成员对各学院新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了详细审查,肯定了各学院在修订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并对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