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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7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2018级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与导师互选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级研究生继续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师生双选原则

1.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2.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要求分配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名额,名额超出《办法》规定者学校一律不予认可,责任由学院承担,学校将从重减少相关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1)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主持成功申请(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副教授,每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总数不超过7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超过5人。

2)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主持成功申请(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讲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含专业学位)。

3)其他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1名。

4)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可以在相近的两个专业(领域/方向)招生;新遴选导师及其他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领域/方向)招生。

52017年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中被认定为不合格论文,2018级不得招生。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意见》(鲁教研发[2015]1号)要求,自2015级开始,每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各年级各类研究生应不超过10人。

二、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流程

1.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师生双选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需院长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备案,实施方案随《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一起上交。

2.研究生与导师互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选报意向,报学院审核。

3.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导师,按照研究生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4.培养培养将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送研究生处审批。

5.请各单位严肃导师双选工作,严格按照导师遴选及考核结果进行双向选择(指导教师考核不合格者本次不再参与师生双选工作,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严格一致,严禁跨专业指导研究生)。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和方式

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类型,分别报送《学术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汇总表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纸质版送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liuxianwei123@126.com

为加强管理便于统计,自2017年起,每年导师双选结束后,需要填报《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请务必核对准确,认真填写。《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纸质版送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liuxianwei123@126.com

2.报送时间

20181130日上午8:00-11:00

四、注意事项

无特殊情况,须按照本次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执行,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研究生者学校将对导师作出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招的处分。

本次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须同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导师,具体操作如下:“学籍管理/安排学生导师”页面下,“第一导师”右边点击“选择”按钮,选择录入导师后,点击“确定”即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宪伟,孙尚辉

联系电话:0537-4455522

电子邮箱:liuxianwei123@126.com

附件1:学术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附件3:导师名单

附件4: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  附件.rar

研究生处

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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