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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位论文学术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结果及二次检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研风,有效惩治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统一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了检测。在第一次检测中发现部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存在复制比过高问题。具体处理如下:

1.对复制比高于50%(含50%)人员,取消本年度学位申请资格,随下年级研究生申请学位。

2.对复制比在30%-50%(含30%)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检测,需要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各单位收齐后随《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于4月13日上午8:30-9:30交研究生处(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会馆2309室),并发邮箱liuxianwei123@126.com。邮件务必由各单位负责老师发送,不接受学生发送,邮件注明各培养单位名称。《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须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交研究生处。提交的格式和方法与初检时的要求相同,二次检测的论文复制比需低于20%,否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需要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如二次检测符合要求,在双盲评审环节,将全部由研究生处送审。

3.对复制比在20%-30%(含20%)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建议相关研究生及时联系导师对论文复制比高的部分进行修改。此部分人不强制要求二次提交检测,但可按照学院意愿,如认为需要二次提交,就提交,认为不需要,则不提交。

4.不能申请学位人员及须二次检测人员详细名单请咨询各院系研究生分管领导老师。

5.个别院系提交论文时,发现有文件命名格式不符合要求、文件打不开等问题,请各院系负责老师本次提交时予以注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检测!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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