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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立项的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4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17年立项的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中的要求,各单位对本次申请答辩且主持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认真审核,给出验收意见。不能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要做出书面说明。

2、各相关单位于201865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表》(一式一份)、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期刊封皮、目录以及论文全文)各1份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一号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二号楼2309室)。

3、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每位同学一个信封,封面注明同学的个人信息。拟申请结题人员,为便于拨付后续资助经费,请按照财务处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如图书、查阅资料论文资料差旅费、版面费等),填写财务报销票据。票据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填好每人票据汇总后装入个人材料信封。《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表》电子版以个人信息命名收齐后打包发送至liuxianwei123@126.com

4、2016年立项项目申请延期至本次结题的,一起提交材料,要求同上

5、联系人:刘宪伟,联系电话:0537-4455522

6、学校将对创新资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创新资助立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处

201853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doc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工作验收表.doc

 2017年曲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资助人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