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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 “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学位论文中期汇报交流会” 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5-11-16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4年1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3号)明确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从2014年起,由国务院学位办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对有硕士学位授予的培养单位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抽检比例为5%左右,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对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将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者,将撤销该单位该专业学位(含领域)的学位授权。

目前,国务院学位办对所有授予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山东省教育厅对所有类型的授予硕士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教育硕士)进行抽检,保质保量完成博硕士学位论文已成目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学术声誉,确保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更好地促进导师与学位申请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特组织开展此次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学位论文中期汇报交流会”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配合督导完成此项工作。

本次活动拟由我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参与督促指导。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曲师大校字[201325号)要求,现发2015-2016学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汇报交流会”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请各有关单位和授课教师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一、过程检查

1.各类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到校情况(按照研究生师生交流情况汇总表统计);

2.研究生是否打印出论文及根据自己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归纳总结,预先提出问题;有无认真记录导师提出的修改方案、建议。(根据导师与研究生见面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统计);

3.研究生导师中期汇报交流会期间在校情况;

4.研究生导师提供的交流时间地点及具体指导情况。(根据导师与研究生见面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统计);

二、专家组组成及内容检查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汇报交流会”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专家组由各学院或者学科相近学院遴选5位研究生导师组成,专家组应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

1.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和其自身修读专业的相关性,并做出相关性强、相关性差的结论。

对相关性不强的论文,除交叉学科类研究课题外,学院及导师应按照督导及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修改,以免偏离学科方向。

2.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计划进行。

3.研究生学位论文已完成的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已经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与导师交流后的补救工作方案。

5.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研究内容是否明确。

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将会同专家组一起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广度、深度、篇幅等是否基本符合要求,并依据专家组检查的结论向学校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三、时间地点安排

1.为配合督导对论文内容的检查工作,各单位须成立专家组(各学院或者学科相近学院遴选5位研究生导师组成)。要求专家组成员尽量涵盖有博硕招生资格的学科专业,设组长一名。专家组名单须在2015年11月23日上午9:00交研究生处,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不同单位组成同一专家组的各单位均需加盖公章)交曲阜校区行政1号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liuxianwei123@126.com。

2.督导进行本工作专项检查前,会提前联系各单位分管领导,请各单位务必准备好相关材料及场所,各学院专家组到位协助学校督导开展工作。

3.日照校区本项督导工作拟在11月24日后进行,曲阜校区本项督导工作拟在12月14日后进行。

 

研究生处  

 20151116

 

附:

1关于促进博、硕士学位论文创作暨加强导师对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16年拟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像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