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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3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要求,对《关于对2016年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网址:http://yjs.qfnu.edu.cn/info/1013/1900.htm)所列项目前期资助进行结算。

受基金资助人员,请按照财务处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如图书、查阅资料论文资料差旅费、版面费等),填写财务报销票据。票据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填好各单位汇总票据后统一交研究生处。

提交时间:2017310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过期不候。

提交地点:曲阜校区:行政一号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二号楼2309室。

提交要求:每人的票据装一个信封,信封上注明姓名;票据签名须清晰,易于辨认。提交票据须跟论文切实相关,无关发票不能提交!

学校将于20176月份进行后期经费拨付,请同学们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要求(受资助的学位论文项目,结项时至少应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第一单位署名曲阜师范大学),积极做好后续科研工作!

联系人:刘宪伟,联系电话:0537-4455522

研究生处

201633

附件: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名单.xls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创新资助基金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