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鲁财教〔2013〕3号)、《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3〕56号)、《曲阜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协同创新的实施方案》、《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章程》、《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培养细则》以及《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2013年—2015年)》,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设立优秀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资助项目,以提高中心学生培养水平,为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培养更加优秀的后备人才。
一、资助对象
1.受资助研究生必须为中心牵头单位曲阜师范大学以及协同单位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社会科学院、中国孔子研究院评奖年度的毕业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2.受资助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与中心的四个协同创新方向(“孔子与山东精神”、“孔子与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孔子与山东文化普及和 ‘走出去’”、“孔子与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建设”)密切相关,能够应用于山东文化强省建设。
3. 受资助研究生毕业论文已经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所在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
二、资助名额
2014年,中心共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10篇,其中每个协同单位各推荐两篇;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20篇,其中每个协同单位各推荐3篇。
三、资助金额
1.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资助5000元人民币。
2.优秀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资助2000元人民币。
四、资助申请
1.研究生填写“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优秀研究生论文资助申请表”,提交答辩后修改的毕业论文装订本一份,经导师签名后报所在学院审批。同时向学院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和毕业论文。
2.学院审批盖章后,将申请表和毕业论文寄送或送达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毕业论文发送至wjc1977@163.com。
3.2014年申请时间:6月24日前各学院将材料快递寄送或送达中心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邮编:273165;收件人:王京传;电话:15589719307;QQ:1021177592)。
五、资助评选
1.初评为通讯评审,由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毕业论文做出成绩评定,百分制计分。
2.终评为会议评审,中心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投票决定入选人员。
六、其他:
1.资助形式:中心以现金形式发放资助,受资助研究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账户,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
2.受资助者义务:确定受资助后,受资助研究生须提交答辩后修改的毕业论文装订本两份,并在扉页注明“本论文写作受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优秀博士、硕士毕业论文资助”,同时授权中心可将本论文用于年度检查和建设期满检查。
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