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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毕业)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5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毕业)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工作只针对2015年上半年应申请学位(毕业)但因检测、盲评、答辩、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等环节未通过的人员。

二、学术不端检测

1.请各单位于1030日前将本单位本次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收齐,将电子稿论文以院所为单位压缩后发liuxianwei123@126.com。并把《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30日上午9:00-1100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老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会馆2309室),《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电子随检测论文电子版一起发送。

2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有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其余部分(原创声明、致谢、附表、附录)不在提交的范围之内;正文中的图片、表格请做相应处理,图片或表格大小控制在200k内。

3为不影响论文检测,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具体命名要求为:学号_作者_院所_专业_学位类别,如:2012200991_张三_计算机科学学院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其中需注意的是,(1)下划线为短下划线;(2)作者为学生姓名,一定填写正确,以便提取作者信息,准确检测,姓名中不允许有空格; (3)学位类别指的是全日制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同等学力、在职教育硕士;(4)括号系统会识别为运算符,故电子版论文命名时不允许出现括号,教育硕士须将专业中括号去掉,直接写成学科教学XX形式,如:学科教学英语;(5)文字必须为字符形式(包括表格中字符),以图片或其他作弊方式保存字符、故意颠倒文字次序、无序重复、句章不通顺者,以作弊论处,不予检测,并取消当年度学位申请资格。

4各培养单位一定要统计好本单位提交论文检测的人员的名单,不要出现遗漏;2015年学位论文的送审依据检测结果进行,没有经过检测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5对于文字复制比比较高的学位论文按修改或不予送审处理。

6提交检测的论文应该为最终论文,提交检测的论文和最终提交送审的论文内容应保持90%以上一致,杜绝出现版本、内容等不符合的现象。研究生处将组织专人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学位论文通过系统进行重鉴,若被系统识别出两次检测论文差异率较大者,将以弄虚作假论处,责任由研究生及其导师承担。

7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对待毕业论文务必严肃认真,一旦发现类似反学术不端检测的作弊行为,将取消研究生本年度的学位申请资格。

8.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通知有关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

三、盲审及答辩

1.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论文,需要进行双盲评审,各单位在116日前将盲审论文上交, 要求按照上半年盲评工作的相关通知进行。

2.通过双盲评审的论文,各单位需要在126日前完成论文答辩,1211日前将相关档案材料交研究生处。与此相关工作请按照上半年答辩工作的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