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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7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持续抓好疫情防控,顺利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对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纪律强调如下: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任课教师调课制度,严格审核任课教师调课原因,不得任意调课;对于有潜在风险、无故缺课教师,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报送有关单位的同时,还应及时告知研究生处。加大研究生上课情况检查力度,专业课由培养学院负责,每节课都记录研究生到课情况,对于缺课研究生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筹,各培养学院分别指定一个负责人,统计本单位到课情况,对于缺课人员,学院及时摸清原因,并按规定报研究生处和有关单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联系孙尚辉(0537-4456284),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联系辛文(0537-4455522)。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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