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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6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现将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材料报送

10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至《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10月21日上午9:00—11:00报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1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待研究生毕业时与答辩材料一起归入个人档案。

二、中期考核内容

参加考核的学生都必须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各培养单位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考核学生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和行为表现。

(二)学习成绩、教学实践

考核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各门课程的学习成绩及其在教学实践和担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三)科研能力

考核研究生在论文选题、参加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自学能力、综述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心状况

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查其能否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三、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组成,也可邀请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按照上述要求,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

(二)导师和研究生进行认真谈话,并对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写出评语,提出具体意见。

(三)研究生做出自我总结,并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

(四)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根据综合情况给予考核结果,并报研究生处。

(五)研究生处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并报学校审核。

四、考核结果处理

各培养单位考核小组应根据硕士生的实际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中期考核成绩。各项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优秀

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所有课程无补考现象,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必须为第二作者)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考核为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在符合以上各项条件的前提下,已有学术论文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者优先评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则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序确定。

(二)合格

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所有课程成绩均能达到考核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三)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表现不合格者;

2.学习成绩差,一学期有二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经重修后仍不合格者;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获通过,明显缺乏科研能力者;

4.犯有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导师或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差,不能继续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者;

7.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

五、中期分流

研究生中期考核后的分流流向:

(一)考核成绩优秀者,各单位根据情况推荐优先享受各类奖学金。特别优秀者如符合提前毕业的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所在单位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可提前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提前毕业;

(二)考核合格者,继续按培养计划攻读硕士学位,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三)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学习期限1年。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校长批准,终止学业。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