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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观摩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2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会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质量,为下一步科学合理制定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提供有效支撑,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观摩月活动。

观摩时间截止到12月8日,在此期间,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本单位观摩课时间和授课教师等,并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教学观摩、采用现场或视频会议等方式组织课后研讨,切实提高观摩实效;参加观摩人员应包含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本课程的其他任课教师。所有听课教师课后填写《研究生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见附件)。  

请各培养单位编写观摩研讨工作总结并附听课记录表和活动照片,于观摩活动结束后五日内报送研究生处,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到邮箱qfnupyb@163.com,纸质版请送至两校区研究生处(曲阜校区:1号行政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

联系人:辛文,4455522  王其涛4456013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日